平罗县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,近年来,重点围绕土地确权、流转管理、宅基地盘活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面,通过多项创新举措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实现土地资源效益从“存量”向“增量”的转变,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“平罗经验”。
平罗县强化农地确权赋能,坚持把确权颁证作为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作,探索农村产权抵押、入股、转让、置换等权能,累计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、流转经营权证、农业设施使用权证等11.9万余本,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75亿元,其中抵押贷款22.81亿元。同时,加强土地规范化管理,出台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,健全完善流转大户准入、监管、考评、扶持等机制,依据不同经营类型、主体,风险保证金实行“差异化缴纳”和“五方联审”制度,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化解。平罗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64.2万亩,占耕地面积的53%。
此外,深化“一块田”改革,加强集体土地资源集约节约使用效率,通过互换调整零散地块,整合为连片农田。推行“区域种植”模式,满足不同种植需求,实现新技术、新品种推广,“一块田”涉及面积13.2万亩。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,采取“国有牵头+集体携资+农户带地”的方式,平罗县首批2500亩集体土地入股参股企业联合经营,为集体和农户增收拓宽了路径。(通讯员 班容)